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組織條例  ( 93 年 01 月 07 日)
第8條
本處設會計室,置會計主任一人,職務列薦任第九職等至簡任第十職等, 依法辦理歲計、會計及統計事項;其餘所需工作人員,就本條例所定員額 內派充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