經濟部國際貿易局組織條例  ( 66 年 12 月 23 日)
第9條
第六條至第八條所定各職稱人員,其職位之職系,依公務職位分類法及職 系說明書,就商業行政、一般行政管理、稽核、人事行政、文書、會計、 統計及其他有關職系選用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