經濟部國營事業委員會暫行組織規程  ( 57 年 12 月 20 日)
第6條
第一組掌理左列事項:

一、各事業機構之創立、合併、改組、或撤銷之研議。

二、各事業經營方針之研擬。

三、各事業長期發展計劃之審議。

四、各事業管理制度之研訂。

五、各事業管理法規之研訂。

六、各事業作業標準之審訂。

七、各事業經營資料之統計與彙編。

八、各項管理方法之介紹與推行。

九、各事業移轉民營或股權移轉之審議。

十、其他有關業務企劃與管理研究事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