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第二條第一項第十二款業務主管人員範圍標準  ( 97 年 10 月 16 日)
第2條
本款所稱司法警察人員,指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二十九條至二百三十一條所 定司法警察官及司法警察,及其他依法視同(為)司法警察官及司法警察 人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