政風機構人員設置管理條例  ( 101 年 02 月 03 日)
第8條
各機關政風人員之任免遷調、考績(成)、平時考核及獎懲,分別適用有 關法規;其權責、作業程序及相關管理事項等規定,由主管機關定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