更生保護法  ( 99 年 05 月 26 日)
第9條
更生保護會實施更生保護或辦理更生保護事業所需經費,由更生保護會就 其財產統籌支應,並得向會外籌募。

為加強更生保護事業之推進,各級政府得按更生保護會及其分會之實際需 要,予以補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