少年矯正學校學生學籍管理辦法  ( 90 年 07 月 04 日)
第5條
矯正學校高中部及高職部學生校內轉科,依下列規定辦理:

一、學生如因就讀科別與志趣不合,得轉科。

二、學生之轉科資料,矯正學校應即函知學生學籍所屬學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