少年觀護所設置及實施通則  組織 ( 96 年 07 月 11 日)
第7條
教導組掌理事項如下:

一、少年生活之指導事項。

二、少年之教學事項。

三、少年習藝之指導事項。

四、少年之康樂活動事項。

五、少年之同行護送及戒護事項。

六、少年接見、發受書信及送入物品之處理事項。

七、少年紀律之執行事項。

八、少年之飲食、衣類、臥具用品之分給、保管事項。

九、所內戒護勤務之分配及管理事項。

十、其他教導事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