受刑人監外作業實施辦法  ( 106 年 03 月 13 日)
第20條
監外作業受刑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,停止其監外作業,並報監督機關備查 :

一、發現其不符第四條遴選規定或有第五條不得遴選之情形。

二、違反第八條或第九條規定。

三、其他不適宜從事監外作業之情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