外役監條例  ( 103 年 06 月 18 日)
第9條
受刑人以分類群居為原則。但典獄長認為必要時,得令獨居。

典獄長視受刑人行狀,得許與眷屬在指定區域及期間內居住;其辦法由法 務部定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