受刑人調查分類辦法  ( 70 年 03 月 04 日)
第13條
受刑人調查分類委員會,每週召開會議一次,由主任委員召集,處理左列 事項:

一、關於接收組所提受刑人調查分類及處遇之審查決議事項。

二、關於變更受刑人分類及處遇之審查決議事項。

三、其他有關調查分類之審議事項。

為前項審議時,應指定專人對受刑人為必要之查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