監獄行刑法施行細則
教化
( 94 年 09 月 23 日)
第49條
在監教誨,分普通教誨與特別教誨二種。
普通教誨之內容如左:
一、詢其入監後之生活情況。
二、詢其接受行刑處遇之觀感。
三、詢其與家屬親友聯繫之情形。
四、詢其處世之態度。
五、詢其對監內措施之改進意見。
特別教誨之內容如左:
一、受獎:鼓勵其更加奮發,努力向上。
二、受懲:分析事理,闡明曲直,勉其勇於改過。
三、親喪或家庭遭受變故:予以適當之寬慰。
四、疾病:囑其保重珍攝,解除心理威脅。
五、晉級:說明編級晉級之意義,促其努力向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