監獄行刑法施行細則  教化 ( 94 年 09 月 23 日)
第49條
在監教誨,分普通教誨與特別教誨二種。

普通教誨之內容如左:

一、詢其入監後之生活情況。

二、詢其接受行刑處遇之觀感。

三、詢其與家屬親友聯繫之情形。

四、詢其處世之態度。

五、詢其對監內措施之改進意見。

特別教誨之內容如左:

一、受獎:鼓勵其更加奮發,努力向上。

二、受懲:分析事理,闡明曲直,勉其勇於改過。

三、親喪或家庭遭受變故:予以適當之寬慰。

四、疾病:囑其保重珍攝,解除心理威脅。

五、晉級:說明編級晉級之意義,促其努力向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