資恐防制審議會之運作與制裁例外措施及其限制事項辦法  ( 106 年 09 月 14 日)
第6條
審議會就前條各款指定制裁相關措施之審議,應注意下列事項:

一、指定制裁之相關措施,應具體依相關措施審議時之現時狀況為考量基 礎。

二、指定制裁之相關措施,應以具必要性者為限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