跨國移交受刑人法施行細則  ( 102 年 07 月 26 日)
第6條
依本法第六條、第十一條第一項接收受刑人及第二十條遣送受刑人之認定 是否適當時,應考量我國與移交國雙方法律規定、人道精神、國家安全、 公共秩序、矯治成效及當事人之意願等因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