毒品戒癮治療實施辦法及完成治療認定標準  ( 102 年 06 月 26 日)
第8條
接受戒癮治療者於治療前應由治療機構評估後,視需要進行下列檢驗、檢 查:

一、尿液毒品及其代謝物檢驗。

二、肝功能檢驗。

三、B 型肝炎表面抗原及其抗體檢驗。

四、C 型肝炎抗體檢驗。

五、人類免疫缺乏病毒感染檢驗。

六、梅毒血清檢驗。

七、胸腔 X 光檢查。

八、心電圖檢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