律師聘僱外國人從事助理或顧問工作許可及管理辦法  ( 94 年 07 月 07 日)
第3條
本辦法所定有關律師申請聘僱外國人工作許可、展延聘僱許可、撤銷或廢 止聘僱許可、撤銷或廢止展延聘僱許可及管理等事項,法務部得委託其他 行政機關辦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