律師法  ( 99 年 01 月 27 日)
第15條
律師公會應訂立章程,報請所在地地方法院檢察署層轉法務部及所在地社 會行政主管機關備案;章程有變更時,亦同。

全國律師公會聯合會應訂立律師倫理規範,提經會員代表大會通過後,報 請法務部備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