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處務規程  ( 100 年 10 月 05 日)
第7條
案件審議組掌理事項如下:

一、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強制執行事件之復核。

二、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強制執行事件移轉管轄、分期繳納及限制出境之 審核。

三、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強制執行事件獎勵檢舉公告之處理。

四、所屬行政執行機關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強制執行事件收、分案業務之 檢核及管考。

五、所屬行政執行機關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強制執行事件聲明異議、復核 、移轉管轄、分期繳納之管考及監督。

六、所屬行政執行機關執行限制出境、暫予留置、拘提、管收、禁奢命令 之管考及監督。

七、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強制執行業務之檢查、調查、指導及監督。

八、其他與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強制執行事件有關之審議事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