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務部行政執行署處務規程  ( 100 年 10 月 05 日)
第5條
綜合規劃組掌理事項如下:

一、年度施政方針、年度施政計畫、中程施政計畫、先期作業、中長程個 案計畫之研擬、規劃及協調。

二、施政報告、重大個案計畫之管制、考核及評估。

三、出國報告、出版品之審核及評估。

四、行政執行官及相關業務人員之培訓。

五、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強制執行事件請求其他機關協助之協調及聯繫。

六、所屬行政執行機關執行績效評比及獎勵之審議。

七、立法院、監察院函詢事項之查復處理。

八、人民陳情事件之處理。

九、資訊作業管理及維護。

十、不屬其他各組之行政執行業務事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