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務部廉政署處務規程  ( 104 年 08 月 05 日)
第6條
防貪組掌理事項如下:

一、貪瀆預防法令、制度、措施之研擬、推動及協調。

二、政府部門與公共機構防貪審查及稽核。

三、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、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之宣導、解釋及案件 審議。

四、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之研擬、推動及協調。

五、政府部門、公共機構、民眾、社區、學校、企業、團體廉政與誠信教 育之宣導策劃及推動。

六、其他貪瀆防制事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