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務部矯正署少年輔育院辦事細則  ( 99 年 12 月 31 日)
第8條
總務科掌理下列事項︰ 一、印信典守及文書、檔案之管理。

二、出納、財物、營繕、採購及其他事務之管理。

三、學生入院、出院之登記與攜帶物品之受付及保管。

四、學生糧食之收支、保管、核算及造報。

五、公產及公物之管理。

六、工友(含技工、駕駛)之管理。

七、學生死亡及遺留物品處理。

八、不屬其他各科、室事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