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務部矯正署少年輔育院辦事細則  ( 99 年 12 月 31 日)
第5條
教務科掌理事項如下︰ 一、學生之註冊與編級及課程之編排。

二、教學實施及習藝計畫之擬訂。

三、學生課業成績及習藝成績之考核。

四、學生技能訓練、技能檢定之規劃及執行。

五、學生閱讀書刊之審核。

六、院內出版書刊之設計及編印。

七、習藝場所之管理。

八、其他有關教務事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