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務部矯正署看守所辦事細則  ( 99 年 12 月 31 日)
第5條
輔導科掌理事項如下︰ 一、被告之入所指導。

二、被告之生活輔導。

三、被告之性行觀察。

四、被告之文康及體能活動。

五、新聞書刊閱讀、管理及所內刊物編印。

六、有關機關(構)、團體或人士協助推展輔導、演講及宗教宣導。

七、其他有關輔導事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