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務部矯正署監獄辦事細則  ( 99 年 12 月 31 日)
第7條
作業科掌理事項如下:

一、作業之指導及技能訓練。

二、作業種類之選擇及作業計畫訂定。

三、作業材料之購置、收支及保管。

四、作業課程編訂、成績考核及勞作金計算。

五、受刑人作業之配置及調動。

六、作業契約之擬訂。

七、作業器械之增置、收發、保管、檢查及修理。

八、成品之評價、發售及保管。

九、管理作業人員之調度及考核事項。

十、其他有關作業事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