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務部調查局新北市調查處辦事細則  ( 99 年 10 月 20 日)
第5條
國內安全調查及諮詢科掌理事項如下:

一、國內安全調查工作之規劃、督導、協調及考核。

二、國內安全情勢、財經安全調查資料之研判、編報及處理。

三、社會安全調查資料之研判、編報及處理。

四、諮詢工作之規劃、管理、督導及考核。

五、諮詢人員之聯繫及管理。

六、其他有關國內安全調查及諮詢業務事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