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務部調查局航業調查處辦事細則  ( 98 年 10 月 01 日)
第6條
國家安全維護及保防科掌理下列事項:

一、內亂、外患、洩漏國家機密防制工作之規劃、督導、協調及考核。

二、防制境外滲透、社安防護、反恐怖活動、反武器擴散工作之規劃、督 導、協調及考核。

三、組織犯罪防制之協同辦理事項。

四、機密保護工作之規劃、指導、查處及考核。

五、防制滲透資料之蒐集、研析及處理。

六、機關安全防護工作之協調、指導及考核。

七、國民保防教育與宣導之協調、推動及考核。

八、其他有關國家安全維護、保防事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