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務部調查局高雄市調查處辦事細則  ( 98 年 10 月 01 日)
第6條
保防科掌理下列事項:

一、機密保護工作之規劃、指導、查處及考核。

二、防制滲透資料之蒐集、研析及處理。

三、機關安全防護工作之協調、指導及考核。

四、國民保防教育與宣導之協調、推動及考核。

五、其他有關保防事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