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務部調查局臺北市調查處辦事細則
( 98 年 10 月 01 日)
第9條
經濟犯罪防制科掌理下列事項:
一、重大經濟犯罪防制工作之規劃、督導、協調及考核。
二、毒品犯罪防制工作之規劃、督導、協調及考核。
三、洗錢犯罪防制工作之規劃、督導、協調及考核。
四、其他有關重大經濟犯罪、毒品犯罪、洗錢犯罪防制工作事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