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務部調查局臺北市調查處辦事細則  ( 98 年 10 月 01 日)
第5條
國內安全調查科掌理下列事項:

一、國內安全調查工作規劃、督導、協調及考核。

二、國內安全情勢、財經安全調查資料之研判、編報及處理。

三、社會安全調查資料之研判、編報及處理。

四、其他有關國內安全調查事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