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務部調查局處務規程  ( 97 年 10 月 17 日)
第8條
毒品防制處掌理下列事項:

一、毒品查緝工作之規劃、指導、協調及考核。

二、毒品犯罪案件偵查、偵辦之指導及審核。

三、與國內及境外緝毒有關機關之犯罪情資交換、協調聯繫、案件合作偵辦。

四、獲案毒品處理流程管制及集中保管、銷燬。

五、毒品犯罪資料之建檔、統計、分析及運用。

六、毒品犯罪預防工作之研究。

七、毒品防制工作年報及工作手冊之編修。

八、其他有關毒品防制事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