性侵害犯罪付保護管束加害人採驗尿液實施辦法  ( 105 年 05 月 31 日)
第15條
地方法院檢察署、地方軍事法院檢察署對於檢驗機關(構)之檢驗結果有 疑義時,得要求原受委託檢驗機關(構)重新檢驗,或送其他檢驗機關( 構)檢驗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