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務部司法官學院司法官訓練規則  附則 ( 106 年 11 月 29 日)
第27條
本規則自發布日施行。

本規則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二月十一日修正之條文,自一百零四年一月一 日施行;一百零六年十一月二十九日修正之條文,自一百零六年八月二十 八日施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