檢察官遴選委員會設置及審查辦法  ( 103 年 08 月 25 日)
第15條
依本法第八十七條第六項規定取得參加檢察官遴選之資格者,其遴選標準 、程序、年齡限制及其他應遵行之事項,應依本法第八十七條第七項所定 辦法辦理,並經本會審查通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