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立故宮博物院處務規程  ( 104 年 04 月 29 日)
第11條
教育展資處掌理事項如下:

一、教育推廣活動與觀眾服務之規劃與執行及志工之訓練管理。

二、本院與展場之規劃設計及其相關設施之管理與維護。

三、資訊業務軟硬體設備之研究、規劃、管理及維護。

四、網路資訊服務之規劃、建置、管理、維護及推廣。

五、其他有關教育展資事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