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立故宮博物院參觀收費標準  ( 106 年 11 月 16 日)
第3條
為考量博物館肩負教育推廣責任,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,經本院專案核 准後,得免費或優惠參觀:

一、本院辦理業務或教育宣導事項。

二、年齡未滿十八歲者、學生、六十五歲以上者(平日免費)、身心障礙 具身分證明文件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