故宮文物藝術發展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辦法  ( 103 年 09 月 02 日)
第7條
本會置執行秘書一人,由本院院長指派本院人員兼任,承召集人之命,綜 理會務;工作人員若干人,由本院就現職人員派(聘)兼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