古蹟保存計畫作業辦法  ( 106 年 07 月 27 日)
第2條
古蹟保存計畫,應以章節及圖表敘明下列項目:

一、計畫範圍。

二、基礎調查。

三、法令研究。

四、體制建構。

五、相關圖面。

六、其他相關附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