公有及接受補助文化資產資料公開辦法  ( 106 年 07 月 19 日)
第5條
主管機關應將前條數位化後之文化資產資料,上傳至國家文化資產資料庫 ,並得視情形提供網路下載。

中央主管機關提供前項網路下載,得酌收必要成本費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