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寶及重要古物運出入處理辦法  ( 106 年 07 月 12 日)
第8條
申請單位有下列情事之一者,中央主管機關得報請行政院撤銷或廢止核准 ;已運出國外者,應限期運回:

一、檢附偽造、變造或虛偽不實之文件。

二、違反核准之內容或附款事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