水下文化資產獎勵補助辦法  ( 105 年 11 月 10 日)
第9條
主管機關之補助,得以下列方式之一為之,並得為附款:

一、補助經費之全部或部分。

二、依自籌情形補助部分經費。

三、補助貸款利息之全部或部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