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家表演藝術中心績效評鑑辦法
( 106 年 07 月 20 日)
第6條
績效評鑑之內容如下:
一、表藝中心年度執行成果之考核。
二、表藝中心營運績效及目標達成率之評量。
三、表藝中心年度自籌款比率達成率。
四、表藝中心經費核撥之建議。
五、其他有關事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