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家表演藝術中心績效評鑑辦法  ( 106 年 07 月 20 日)
第6條
績效評鑑之內容如下:

一、表藝中心年度執行成果之考核。

二、表藝中心營運績效及目標達成率之評量。

三、表藝中心年度自籌款比率達成率。

四、表藝中心經費核撥之建議。

五、其他有關事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