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化創意產業運用國家發展基金提撥投資管理辦法  ( 106 年 07 月 11 日)
第17條
文化部辦理文化創意產業投資所需投資款項、受託人管理信託資金專戶之 管理費及委任專業管理公司之管理費,經國發基金核定後,由信託專戶支 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