學生觀賞藝文展演補助及藝文體驗券發放辦法  ( 99 年 08 月 30 日)
第7條
中央主管機關得發放藝文體驗券予學校之學生,由其自行使用或由學校協 助規劃使用。

前項藝文體驗券,中央主管機關得配合國家政策、財政狀況等因素,優先 就低收入戶、偏遠地區、身心障礙學生發放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