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化部協助獎勵或補助文化創意事業辦法  ( 103 年 03 月 19 日)
第5條
本辦法所定獎勵之方式如下:

一、發給獎狀。

二、發給獎座或獎牌。

三、授予榮銜或其他榮譽。

四、發給獎金。

五、其他獎勵方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