景美人權文化園區場地設施使用費收費標準  ( 101 年 05 月 23 日)
第2條
本標準所稱場地設施,為國家人權博物館籌備處景美人權文化園區(以下 簡稱本園區)之範圍。

本場地設施使用申請資格為政府核准立案之團體、協會、法人或非法人團 體、學校、政府機關、公司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