國防文物及軍事遺址管理實施辦法  ( 96 年 09 月 13 日)
第7條
本法各級主管機關應訂定國防文物及軍事遺址保存科技研究計畫,提高文 物遺址保存之科學技術,促進文物遺址保存科技成果之推廣和應用;並加 強文物遺址之保存宣導及教育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