古蹟管理維護辦法  ( 106 年 07 月 27 日)
第20條
私有古蹟管理維護成效優良者,主管機關得依本法第三十條第一項規定, 優先補助其管理維護經費。

公有古蹟管理維護成效優良者,主管機關得依本法第九十八條規定獎勵之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