藝術教育法施行細則  ( 100 年 01 月 10 日)
第5條
藝術類科之大專院校、高級中等學校辦理一貫制學制,應擬訂教學計畫書 ,並報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許可後辦理。

前項教學計畫書,應包括計畫目標、招生辦法、修業年限、編列年級、學 歷證明、師資、課程、經費、員額編制及有關行政體系等事項之具體說明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