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國際文化獎章頒發辦法  ( 92 年 07 月 15 日)
第6條
國外候選人由本會就推薦之資料初審後,送審查委員會複審。國內候選人 由本會逕送審查委員會審查。

審查委員會會議應有過半數委員之出席,得獎人應有出席委員過半數之同 意。

審查委員會會議於每年七月或八月間擇期召開。必要時,得召開臨時會議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