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化公益信託許可及監督辦法  ( 106 年 07 月 25 日)
第14條
文化公益信託有本法第七十三條所定情事者,受託人得檢具下列文件一式 二份,向主管機關申請變更信託條款:

一、申請書。

二、載明必須變更信託條款理由之文件。

三、信託條款變更案及新舊對照表。

四、變更後之信託事務計畫書及收支預算書。